公司所有域名都是在厦门中资源注册的(zzy.cn),由于公司名称变更了,所以联系厦门中资源要求变更域名注册资料,提交了工商局的变更证明、新的执照扫描件、身份证照片,还出具了一份本公司的声明,大致内容是由于公司名称变更要求修改域名注册信息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公司承担。原本以为这是件很容易的事,没想到第二天客服联系我说我们提交的这些资料都没用,必须按照他们的格式和要求,其中有一条,说是变更后2年内不能转出或转移域名,除非一次性续费2年,明显就是霸王条款。本公司到开户银行变更公司账号也没这么复杂,难道这就是中国的网络服务商的做法,实在气愤。